中国网1月13日讯 据中国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科技工作者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他人的论文等科研;不准利用中介机构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就优化学术诚信,树立良好学风,意见明确,自律和制度规范并举,建设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完善科研机构学术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励评定等方面采取措施。
意见要求,教育引导科技工作者强化诚信自律,学术,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造假;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他人的论文等科研;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准违反有关,在论文、科研项目、励、人才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学术。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良好的学术是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学术不断改善,为推动产出重大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支持创新的学术氛围还不够浓厚,仍然存在科学研究自律规范不足、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活动受外部干预过多、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学术,更好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驱动,全面推进人才使用、吸引、培养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现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国创新文化建设,为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创新导向。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制约创新的观念和体制障碍,支持有利于激活创新要素的探索和实践,鼓励科技工作者增强创新自信,创立新学说,开发新技术,开拓新领域,创造新价值。
学术自主。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科技工作者研究探索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在学术活动中的自主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术自治制度,健全激励创新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
自律为本。引导科技工作者发扬爱国奉献、创新求实、淡泊名利、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遵守学术规范,学术,正确行使学术,履行社会责任,崇实、唯实、求实的良好学风。
依学。建立保障学术的基础,强化知识产权,依法保障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的,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遵守和法律法规,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科研活动人民、服务国家。
宽松包容。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营造宽松的学术和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尊重科技工作者个性,科学面前人人平等,鼓励学术争鸣和质疑,培育竞争共生的学术生态。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影响学术创新的科技体制机制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相适应的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术自治全面落实,学术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学术生态明显改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科技工作者探索研究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二、任务要求
(四)优化科研管理,落实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推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更好发挥顶层设计和公共政策保障功能,尊重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以行政决策代替学术决策。优化科研管理流程,避免让科技工作者陷入各类不必要的检查论证评估等事务中,确保科技工作者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上。科研院所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弊端,实行有利于、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创新、人尽其才、繁荣学术的现代科研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立项、人财物管理、科研方向和技术线选择、国际科技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赋予创新型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线决策权。打破科技工作者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采用更加的用人制度,自主决定聘用流动人员。搭建学术交流和合作平台,推动科研团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放宽对学术性会议规模、数量等方面的,为科技工作者参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提供政策保障和往返便利。
(五)优化宏观政策,减少对科研创新和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改变科技资源配置竞争性项目过多的局面,对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以稳定支持为主,鼓励其围绕重大科技前沿和国家目标开展持续稳定的研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在促进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中的平台作用,推动跨团队、跨机构、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推动科研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共享,克服科研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和孤岛现象。率先在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开展人事制度试点,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以科技使用处置收益权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科技评价制度,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实行分类评价,对以国家为导向的科研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体系,拓宽科技、企业和参与评价的渠道,切实避免评价过多过繁、评价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和“一刀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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